ugvanszv 发表于 3 天前

使用他人身份证被行政拘留10天

  因为使用他人身份证被行政拘留10天!对于一个刚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在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和没有产生任何危害的情况下,其手段是极其残忍的,因为这是中国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虽然没有超出法律界限规定,但明显违反中国法律中行政拘留适用较重后果的刑罚。而他们的行政过程是这样的:把你押回派出所,做笔录时居然问到我父亲我母亲的姓名和工作,而且还又问我兄弟姐妹姓名工作,不知道他们是根据什么法律规定,是否有权力问这些,但认为自己不是犯罪,家人也没有不良记录,所以就一一回答了,不知道他们这是要灭九族还是什么目的?最可恶的是把我从一年读书开始到高中毕业的读书时间和在哪个学校读书都一一记录。期间只问“你有没有钱?’ 我说没有,就是这一句没有我忍受忍受10天的牢狱之灾,因为中国法律规定是罚款或行政拘留10日以下,两者任选其一,这明显违反中国宪法规定,中国人权问题令人堪忧!他们就是这么‘依法行政的’。他们没有给你任何解释,你也不知道法律依据是什么,直接到看守所时再给你拘留通知书,这种粗暴野蛮的方式却自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而派出所里的讯问室和10个手指指纹连同手心一起录入违法犯罪信息库,与封建社会脸上刺字有何不同,要知道这种手段是一劳永逸极其残忍的,因为你一生都无法改变。而看守所的日子更是忍受人生无法承受之重,因为被拘留的人员都是吸毒的,这是人性的扭曲。这也难怪孙志刚事件会发生,如果他不是大学生,被打死又多少人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国是一句最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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