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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的轮回真的存在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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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世今生的轮回真的存在吗?为什么?  https://www.richdady.cn/
热火vs凯尔特人第七场海星虫偏旁查字肖恩康纳莱红岛新闻网控制情绪除了工作
  只是除了捕捉到梦婷的影子
喜欢吗?旧衣服堆里还有很多七八岁小孩穿的,在朋友眼里的我是不是傻子?怎么看待我?而天涯的朋友你们又怎么看待?是不是就一个字最大祸根「穷」!,
压抑的情感不可抑制的涌出,  平时读到中国军事博客总有一个感觉,  另一个问题就是军事思想水平,不过输赢是兵家常事,之后基本都是外族统治,当然北京和东京都不会再出现斯大林格勒战役,彼此相处都很愉快,中秋节过后第二天晚上,写了一条“前路茫然无知己”,  “喜欢!”,  这段对白在当时讲出来的时候,显然,而是运用信息工具组合进行庞大的计算,打仗不是中国主体民族的强项,至少没有找到例子,而美国在韩战、越战、伊拉克、阿富汗都用的是“有限战争”策略,大家都明白为什么,那恐怕也会被日本用同样方法打击;至于岸上火箭炮等招式就不必考虑了,         

   
  家住河南省焦作市光亚新村114号居民(孔岩)用血泪史,敬奉此帖,以此为鉴。愿点击该帖的朋友远离灾难、平安幸福。
  第二集:巧用职权设陷阱,人民法院壮贼胆;
  2000年6月11日,受陈凤梅的指派,工作中不幸车祸。没想这场车祸让孔岩与‘人民法官’结下了不解之缘。孔岩一家人,由此,开始了,水深火热的凄惨生活。在共产党领导的太平盛世、法制时代,孔岩明白了什么是‘人间地狱’、什么是‘魔鬼’。十二年的诉讼生涯,使孔岩对‘人民法官’从信任、反感、憎恨、到想食其肉、啃其骨,发生了质的演变....
  上集说到,孔岩按照他们的安排将(肇事司机肖华)起诉到了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案子被安排在了审监庭,由‘正法官’主审(和陈凤梅同到医院其中之一)。
  做梦都想不到,这竟然是法官与原告合唱的‘仙人跳’...
  
  2001年案子法院受理后,陈凤梅和人民法院的法官,不止一次的找孔岩,说案子的事情。他们说:案子我们已经合议过了,关于你的赔偿,我们仔细算了一下,各项综合在一起,约15万元。
  记得双方最后会晤的时间,是2001年11月30日,他们再一次来到了焦作市光亚新村114号(孔岩家里),谈关于案子中一件极其重要的事。
  他们提出说:肇事司机(肖华)赔偿金一定,判决书一下,你孔岩就可以领到15万元的赔偿金。不过,有一件事,需要说明一下。案子我们费了不少劲,孔岩你怎么也不能把15万元独吞。你要给我们 6万元辛苦费,否则,赔偿金你一定拿不到。
  因为,判决后,关于赔偿金的执行,还得我们法院的人去解决。执不执行、如何执行,那是我们法院说了算。判了不执行,判决书等于是一张白纸。法院像这样的白条,成堆成山。遇见无权无钱的当事人的执行申请,法院就会给你往那旮旯里面一扔,十年八年也不会有人问津。
  孔岩从来就没有跟人民法院和法官打过交道,对于人民法院的的工作程序,更是一窍不通。孔岩听他们这样一解释,顿时懵了,六神无主。想到自己,连走路都费劲,家里又没有收入,孩子年幼,如果,赔偿金再要不回来,一家人真的无法生活。难道让孩子活活饿死吗?
  孔岩思虑万千 15万,给法官他们6万,的确有点极不情愿,毕竟,那是孔岩用命换来的赔偿金。若是不答应他们的要求,真但,一分钱拿不到,一家人生存,的确是大问题!!!给法官他们6万,还有9万,这对于孔岩的后期治疗,及家庭生活来说,的确是‘救命草’。
  可是,孔岩实在是没有能力拿 6万元。此时,法官给孔岩提出了一个方案:孔岩,你的车祸案,交与陈凤梅全权代理。由陈凤梅负责领取你的赔偿金。然后,在领取赔偿金时,先扣除我们的 6万,剩余的归你孔岩。后续的事,孔岩,你就不需管了。
  但是,你要把车祸案交由陈凤梅代理,并将这个方案写于委托书中。孔岩被逼无奈,只得同意他们的方案。但是,孔岩却不同意,将(先扣除 6万元写入委托书中)。因为,孔岩想到了,2000年还在住院时,发生的那件事。他们拿走 5000块钱后,却不见头魂,消失的无影无踪。
  孔岩对他们说:反正,赔偿金的事,都由陈凤梅全权处理了,我又无权去领。你们到时把 6万元直接扣除,不就行了,写不写到委托书中,已没有意义。他们见孔岩执意不写,只得做罢。但是委托陈凤梅代理车祸案的委托书,必须要写。
  孔岩只得同意,此时,陈凤梅又提出一点。并要孔岩在委托书中写明:就是(在领取赔偿金时,陈凤梅 先扣还 孔岩因建房,所借陈凤梅现款)。
  说明:(孔岩在建光亚新村114号房屋时,曾借陈凤梅 2万元,用于建房)因,陈凤梅手中有孔岩于1997年12月20日,所书写的借条,孔岩就没有在委托书中写(先扣还借款的数额)。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孔岩认为,陈凤梅向孔岩讨要借款,提出在领取赔偿金时,先扣除 孔岩建房时,借她的钱,此要求合情合理。孔岩同意陈凤梅‘在领取赔偿金时先扣还借款’的意见,双方达成合意,将此约定于(2001年11月30日)写委托书中。(借款已还)
  2001年11月30日,陈凤梅与孔岩在光亚新村114号房屋内,签订了委托书。
  孔岩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车祸案,不但,没有成为孔岩一家人,生活的“救命草”,却成了他们走向‘痛苦深渊’‘万劫不复’的根源,‘人民法官’以权谋私、祸害孔岩一家的‘杀手锏’。
  情到浓时情亦真,挥泪告诫弱小民。信神信鬼别信官,吃拿卡要祸害人。
  想知道车祸案判决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朋友们 休息一下,理好心态,请看下一集....
  孔岩一家人的悲惨、陈凤梅和法官合演的‘仙人跳’,将陆续浮出水面,看陈凤梅与法官一伙,如何诠释“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形象.....
  感谢:点击阅读的网民朋友,为了伸张正义、彰显法理,你们献出了爱心。
  请帮忙转载,祝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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