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回复: 0

“李天一案”发生的乱源问题

[复制链接]

主题

帖子

5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天一案”发生的乱源问题
  要发现和解决问题,我们都要找到事情的根源,在“李天一案”中,法律机关又是否摸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与事情发生的原因所在呢?
  我认为:海淀区法院有很多问题都没有查清,然后就定义为“强奸案”,所以,判案的结果,我认为有失公正。有很多乱源问题,有待二审查清,在本案的一审判决中都没有查清的乱问题有:  
  1、在这起所谓的强奸案中,那个夜总会的张经理,到现在一直没有被抓捕。就从这一点看,这个案件倾向性办案是十分明显的。严格的讲是司法机关的失职,是此案的乱源之一。
  2、在这起所谓的强奸案中,杨女士在没有报案之前通过手机,开出50万天价,并要挟如果钱不到位,肯定报案并媒体爆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作派。李家没有屈服,并报案,但没有得到回应(敲诈事实已经发生)失去了重要时机。这是此案的乱源之二。
  3、在这起所谓的强奸案中,梦鸽和李在珂由于委托事项公开交恶。李在珂事务所同时接受两位被告人委托,并转作有罪辩护,出现了相互对立闹剧,客观上进一步撕裂了理清案情的条件。看不懂是,小伙伴们主动认罪,相互揭发,积极立功,甚至当庭,争先恐后赔礼赔金。这是此案的乱源之三。
  4、在这起所谓的强奸案中,少数媒体对李家“单方”发布不少和本案无关的评论,访谈,及各类引诱动性报道。使网上操作空间扩大,部分喜欢骂人的网民找到出气口。一个普通的案件,在骂声中无法控制地进入了,富与贫,官与民,权与根,出现难得一见的莫名其妙的“单项”的抗争状态。这是此案的乱源之四。
  5、在这起所谓的强奸案中,个别律师在媒体上,不是把一个案件完整的介绍给社会,而是采用切割的方法,任意放大某个次点,极力掩盖和隐瞒反应事实真相的关键点,刻意搅混案件的真相。使一个明显的介绍“卖淫嫖娼”案件,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强奸”案件。由此社会疑问反差日渐聚增,是此案的乱源之五。
  只有查清事实的真相,然后才可能做出公正的判决,让民众信服,对法制满意!
  2013-10-14
   
   
   
   
   
   
   [url=][/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